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汶上法院真诚沟通化解子女抚养纠纷
发布日期:2012-12-06  信息来源:bte365体育
       2012年1月份王某以夫妻双方感情不各为由,向其丈夫李某提出离婚,同年2月法院判决准予双方离婚,婚生男孩因不满1周岁由王某抚养,李某一次性支付给王某子女抚养费58467元。法院判决后双方均未提出上诉,李某也未按时支付给王某子女抚养费。王某只得申请汶上法院强制执行。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李某就外出打工躲避执行,再加上其家中又无任何可供执行的财产,此案一时陷入瘫痪状态。
       2012年11月份执行人员通过向李某村的领导及李某的邻居打听,了解到李某的父母有想给王某一部分钱作为补偿,而由他们来抚养孩子的念头。于是执行法官决定以此为该案的突破口,及时将双方的村委领导及双方父母召集在一起,就孩子的将来抚养和教育问题进行了详细的分析和论证。在执行人员和村领导的积极努力下,最终促使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了如下和解协议:一、婚生男孩由李家抚养;二、由李家一次性给付王某生活补偿费20000元;三、其他互不追究。至此,该案才得以圆满执结。(康广海 张宣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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