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 页 > 以案说法 >
债务已过期 司法所调解终归还
发布日期:2012-09-20  信息来源:bte365体育
        南旺镇农民王某把太阳能赊给老乡李某时,碍于情面没让其打欠条,谁想要账时却遭到李某的矢口否认。近日,在该县南旺司法所工作人员的调解下,王某终于要回了自己的太阳能钱。
    9月10日,南旺司法所的曹正花刚一上班,就看见一位40多岁的中年男子手拿本子,急匆匆地来到办公室,请求司法所调解。曹正花询问得知,该男子系本镇十闸东村村村民王某,在集市上经营一家太阳能专卖店。1年前,本镇村民李某从其专卖店赊走价值6800元的太阳能四台,由于都是本乡本土的村民,互相熟悉,所以王某当时没让李某打欠条,只是在自己的账本上记了个流水账,没想到这为他的要账埋下了隐患。
  王某介绍,他共向李某要过两次账,第一次李某说家里要娶媳妇,用钱紧张。今年年初,当他再次找李某要账时,李某竟否认所欠账目。虽然通过熟人和村干部多次调解,但一直调解未果,双方积怨越来越深。后来,当王某准备起诉李某时,发现自己缺乏相应证据。无奈之下,王某来到司法所请求帮助。
  曹正花听了王某的诉说,认定这是一起棘手的债务纠纷,没有凭据,说白了就是一笔良心账,调解起来肯定非常困难。但看着王某无助的眼神,曹正花决心把此事管到底,遂给李某下达了调解通知书。
  接到调解通知书的李某,9月11日一早就来到了司法所说明情况。他说自己2009年欠了王某四台太阳能共6800元,但已于2011年7月还清,并有收到条为证,同时王某拿出了收到条。正说着,李某也来了,两人一见面便大吵起来。曹正花急忙把他俩分开,一人呆在一间屋子里,然后分别找他们谈话。当天在劝王某时,得知1台太阳能价钱大约是1700元的信息后,曹正花找到了解决问题的突破口。
  稳住李某的情绪后,曹正花来到王某所在的房间,给他讲道理:“做人要凭良心,你说欠的太阳能已还清,但对方有2011年你买太阳能的借据你还情了吗?我打听过了,你还的只是2009的借据!人家当初能够赊给你太阳能,已经帮了你大忙了,都是乡里乡亲的,出于信任,他才没让你打欠条,现在要是传出你赖账不还的事,今后免不了人们背后戳你脊梁骨,你还怎么有脸见人啊?!再者说了,以后要是家里万一再遇上难过的坎,谁还敢帮你,借给你钱啊?你已是50多岁的人了,还得给儿孙做好榜样呢……”一番话说的张某惭愧地低下了头。
当天,当着曹正花的面,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李某当天就归还王某6800元的太阳能款,如此一件复杂的债务纠纷在司法所工作人员的耐心工作下便轻易地的化解了。

打印】【关闭
© 2012-2018 bte365体育(WSZFW.GOV.CN) 版权所有
主办:中共汶上县委政法委员会、汶上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
鲁ICP备12012046号-1 鲁公网安备3708300200000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