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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借房产资料诈骗佣金 诈骗者判3年罚2000元
发布日期:2012-04-24  信息来源:bte365体育
           利用房产中介的疏忽,获取真实的房产资料,再伪装成房产中介人员,以“低于市价80万卖房子”为诱饵,诈骗购房者佣金。近日,诈骗者刘某被判处3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2011年3月20日,刘某找到前同事、某地产置业顾问白某,谎称因售房需要,要借一套房产资料。白某未经审核查实,轻易地将一套位于深圳市南山区某花园的房产资料,包括房屋销售合同、房产证复印件及业主身份证复印件借给了刘某。

3月27日,刘某找到被害人丁某,称某花园有一套房子正低于市价80万在售,并且已经拿到了业主签字的单边销售合同,问丁某能否帮其找到买家,但成交后要买主付12万元佣金。为获得丁某的信任,刘某随即海拿出真实的房产证复印件、业主身份复印件以及其伪造的一份业主签字的房屋转让合同和价格确认书。

4月2日,丁某将其朋友廉某介绍给刘某,刘某出示相关房产资料后,廉某随即表示愿意购买该房子,并答应支付12万元佣金。见买主“上钩”后,刘某现场提出要拿走9万元,但廉某仅愿意先支付5万元给丁某当诚意金,剩余7万元等交易成功后再付清。但是廉某走后,刘某还从丁某那骗走了3万元。

次日,刘某携款离开深圳,丁某联系不到刘某,方知上当受骗,只好拿出5万元贴还给买主廉某,当了一次“冤大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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