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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法院规范四项制度加强涉老维权案件审理工作
发布日期:2015-10-15  信息来源:bte365体育
       近年来,县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不断规范涉老维权案件审理工作,弘扬尊老敬老的道德风尚,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
       一是规范涉老案件导诉立案制度。坚持立案登记制度,确保涉老案件应立尽立。开辟老年人维权“绿色通道”,设立专人导诉,优先对前来立案的老年人进行立案。在便民诉讼服务中心配备饮水机、老花镜等设施,为老年人提供方便。积极做好诉讼指导,告知其权利、义务,帮助其避免和降低诉讼风险和诉讼成本。
       二是规范涉老案件即调即执制度。加大涉老案件调解力度,提高调解案件即时执结率。主动与居委、村委、社区等机构沟通联系,通过联动合力及时化解矛盾纠纷。在调解过程中突出人性化、温情调解,照顾老年人情绪,关爱老年人精神需求,提高调解的法律效果。对生效的涉老案件优先执行、即时执行,努力确保执行到位。
       三是规范涉老案件减缓免制度。对涉老案件一律实行减缓诉讼费政策,依法为困难当事人提供司法救助,对涉及追索赡养费的案件一律免交诉讼费,减缓免申请可以书面也可以口头提出,同时提高对申请审查效率,切实让群众感受司法温情,最大限度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
       四是规范涉老案件回访制度。不定期开展涉老案件回访,确保每件涉老案件一年内至少回访一次。针对生效法律文书是否已确实履行、存在的矛盾是否已得到圆满解决、办案法官是否存在不廉洁行为、对法院工作有何意见建议等进行详细回访。在案件回访过程中,与老年人进行面对面谈心交流,认真倾听老年人诉求,耐心细致地为其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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