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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公安局:强力推进专职化社区警务工作
发布日期:2017-04-05  信息来源:县公安局
    省公安厅部署开展基层基础建设三年攻坚战工作以来,县公安局高度重视,迅速启动,在认真学习省市精神,深入调研的基础上,把加强专职化社区警务工作作为重中之重,率先突破,目前全县农村社区民警已配备56人,“一村一警务助理”已配备346名,村警配备率已完成61%,已建成城市社区警务室3个,配备专职社区民警6名,辅警10名,“1+2+N”警务模式完成率75%。
    一、加强组织领导,夯实机制保障
    为加强组织领导,县公安局成立了由副县长、公安局长许文祥任组长,其他党委成员任副组长,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并成立了攻坚办,由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张健任办公室主任,指挥中心主任、治安大队长任副主任,从警务保障室、政治处、指挥中心、法制大队、治安大队等部门抽调人员集中办公,拿出专门办公室,实体运作,制定工作配档,挂图作战。建立了联络员制度,每个单位都明确了具体负责人和联络人,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二、吃透上级精神,加强顶层设计
    县公安局通过召开党委会、中层干部会、座谈会等形式,深入学习省市基层基础三年攻坚战部署会议精神和关于加强和改进派出所工作的文件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对照省厅、市局部署要求,研究贯彻落实意见。县公安局于2月20日印发了《全县公安机关基层基础建设三年攻坚战实施意见》和配档表,明确要求2017年7月底前全县各行政村全部配齐一村一警务助理。为有效推动此项工作顺利开展,副县长、公安局长许文祥就省厅、市局基层基础建设三年攻坚战精神和加强改进派出所基础工作专门向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作了汇报,争取县领导重视支持。县委、县政府于3月15日印发了《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公安基层基础工作的意见》(汶办发〔2017〕10号),明确提出加强和改进派出所工作,在城区全面推行“l+2+N”的社区警务模式,在全县496个行政村全面推行“一村一警务助理”的警务模式,并在警务助理选聘、资金保障、完成时限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为确保此项工作尽快落实,县委、县政府将“一村一警务助理”工作纳入全县综合发展综合考核指标体系进行考核。加强派出所辅警队员招录,2017年按照城区派出所40人、镇建制派出所20人、乡建制派出所15人的标准全部配齐配强辅警人员,并将辅警人员经费全额纳入同级财政,为社区警务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坚实的政策基础。
    三、深入调研谋划,明确主攻方向
    在深入学习研究上级精神,吃透上情的基础上,县公安局党委成员按照分工,对16处派出所进行专题座谈调研,分别与各乡镇党政一把手见面座谈,站在维护乡镇稳定、加强村级组织建设的角度进行深入交流,了解掌握基层具体情况,进行系统研究,拉出工作清单,明确工作重点,指导制定工作思路和计划。3月1日县公安局在济宁警察训练基地举办了全县“一村一警务助理”信息系统培训班,各派出所90余名民警参加培训。 3月2日至3日,县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张健带领派出所、攻坚办有关人员赴淄博、滨洲等地学习派出所基层基础工作及一村一警先进经验。3月12日,县公安局组织治安、户政、特巡警及派出所人员50余人参加治安综合管理信息平台视频培训班,开展信息录入应用大会战。通过开展学习培训,为下一步基础信息采集录入工作打下了良好基础。现已在南站、寅寺、义桥等9个派出所相继举办了“一村一警”培训班,制订了“村警”相关规章制度,村警已熟练掌握村警系统使用方法,明确职责任务,服从管理考核,进入工作状态。现已有180名村警信息录入系统,村警上报治安信息36条,采集出租房屋、流动人口等信息383条,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四、完善装备配备,推动警力下沉
    县公安局对基层一线民警执法记录仪进行充实更新,配备率达100%,为每个派出所配备执法记录信息采集仪1台,已配备16台。村警通手机配备正在与公司对接,由县公安局统一购置配发。一村一警务助理务工补助已由各乡镇、街道办保障落实。积极推动警力下沉,新招录民警安排到派出所工作16人,下沉派出所警力8人。派出所警力占县公安局总警力的32%。派出所副科以上人员12人,占派出所警力的10.17%,16名派出所长已有11人兼任乡镇、街道班子成员,占比68.8%,探索建立民警岗位互换交流体验制度,第一批7名民警已完成岗位互换,到派出所工作。(撰稿:刘炜、田国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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